2018年广州海珠区昌岗街招聘11名专职环保员公告(2)
2018-04-27 16:4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海珠区昌岗街道办事处
五、招聘程序
以下有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顺延。
(一)公布职位
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4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三)-2018年5月4日(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2、报名地点:海珠区昌岗街道城管科(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昌岗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020-6621882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昌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知识及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由街道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人岗相适性进行筛选,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当日适当增加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知识及公文写作)。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六)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街道了解情况及户籍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珠区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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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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