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及县(区)审计局招聘19名协审员公告(2)
2017-12-28 11: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报名地点:
(1)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大楼4楼429室,联系电话(联系人):0753-2251450(张世钦)。
(2)梅江区审计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联系人):0753-2196802(管世坤)。
(3)梅县区审计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区府后楼4楼,联系电话(联系人):0753-2589940(谢梓枫)。
(4)平远县审计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三巷五号,联系电话(联系人):0753-8824209(余伟)。
(5)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咨询电话(联系人):0753-6132072(张浩如)。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分别由梅州市审计局、梅江区审计局、梅县区审计局、平远县审计局负责收取。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4)符合放宽条件的,应提交相应工作佐证材料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试安排
梅州市审计局、梅江区审计局、梅县区审计局、平远县审计局和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试。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发放考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于2018年1月12日前登陆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查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各项综合能力及掌握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形象气质,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后,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公布。
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聘为协审员的情形,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报考岗位分别派遣到梅州市审计局、梅江区审计局、梅县区审计局、平远县审计局从事审计业务辅助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制,每3年为一聘期,在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有关工作要求,终止合同,办理解聘手续。拟聘人员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已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务关系,且无劳务、经济纠纷。否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五、岗位职责
协审员岗位职责主要是从事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辅助工作,包括审计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底稿、草拟审计报告等具体审计业务工作。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 工资待遇。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一级协审员(高级职称)3600元/月,二级协审员(中级职称)3000元/月,三级协审员(初级职称及以下)27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薪酬标准参照梅州市事业单位专技岗本科转正定级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予以保障,发放年终奖励金。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晋升级别档次,增加工资待遇。试用期和正式聘用人员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节日补助和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行解决。
2. “五险一金”待遇(含试用期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绩效考核。对协审员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次年每月将分别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发岗位津贴。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协审员报名表.doc
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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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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