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开平市招聘事业单位职员29名(2)
2014-05-30 11: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谭宏帙纪念小学。
4、笔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招聘岗位将分为A、B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4、其他。入围面试对象将由市人社局通知在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须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与其签订《应聘人员承诺书》,作出知情确认。签订后的《应聘人员承诺书》,由招聘单位当场收回。应聘人员违背承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开平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公示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开平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经市人社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社局核准。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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