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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入口-新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

    2022-09-15 23:16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司法考试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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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司法职业资格考试须知事项: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2022法律资格客观题考试模拟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 000部,每部单价1 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 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第1~2题:

      1.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0/三/91)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1.【考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关系;定金的限制

      【答案】D。解析:《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约定的定金为30万元,超出了20%这一比例,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现甲公司对乙公司构成违约,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的30万元定金中,只有20万元产生定金的效力(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剩余的10万元定金应作为不当得利,由甲公司返还给乙公司,不发生双倍返还的效力。因此,甲公司应当返还定金40万元,而不是60万元。A、C两项错误,不当选。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只能择一主张。B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关于甲公司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2010/三/92)

      A.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B.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C.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D.乙公司可选择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2.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0/三/93)

      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B.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D.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考点】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债务的适用关系

      【答案】A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该条规定的核心意思是实际履行与支付违约金这两种违约责任方式可以并用。A、C两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D项体现了民事权利的可处分性,虽然实际履行与请求支付违约金可以并用,但是,权利人可以择一行使,并放弃另一主张。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C。

      2.【考点】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答案】BC。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条规定了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在乙、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甲公司向债权人丙公司履行债务,如果甲公司未向丙公司履行,丙只能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第三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本题中,甲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属于债务人乙公司的履行辅助人。甲公司对债权人丙公司的违约行为,均属于可归责于债务人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202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报名、准考证打印和考试时间均已发布啦,

      尚未打印准考证的小伙伴记得在截至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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