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准考证打印入口-河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
2022-09-12 15:07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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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美得让人陶醉,美得让小伙伴感知到了万籁俱寂的真正意境和法考的不日降临: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6日,大家要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工作哦。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现已开通,宁夏考生要抓紧时间备考啦,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官网提供202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2022法律资格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等:
2022年法律资格考试打印入口汇总(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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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须知事项:
(三)客观题考试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
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2022司法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模拟题
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三/6)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参考答案】
1.【考点】按份共有
【答案】B
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依其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该权利的行使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而非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A项错误,不当选。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两种特别管理行为须分别处理:(1)对共有物的保存行为,各共有人可以单独进行;(2)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只要拥有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出租并非对共有物的管理,属于使用共有物并产生收益的行为。出租共有物比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更轻,故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可以将共有物出租。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B项正确,当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事实上处分和法律上处分。前者如改变物的形状、毁坏;后者如将物转让(出卖、互易、赠与)他人,广义上对共有物的法律上处分还包括在物上为他人设定租赁使用权等债权或者他物权。这种处分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涉及全体共有人的利益。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错误,不当选。
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者价值。出租并非改良行为。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202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报名、准考证打印和考试时间均已发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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