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通!2022法考准考证打印入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官网
2022-09-10 21:21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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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律资格客观题考试打印入口汇总(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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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须知事项:
(三)客观题考试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
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2022年司法资格考试模拟题
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三/26)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1.【考点】股东资格的取得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丙的名字被记载于股东名册,有证据证明其取得股东资格,但是没有被登记在工商登记文件上,对外不得对抗第三人。A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股东取得股东资格后,就享有股东的权利,题中并没有交代股东丙的其他不当行为,故丙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B、D两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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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6月1日 |
考试公告 | 6月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 |
缴费截至时间 | 7月4日18时 |
打印准考证 | 9月7日至9月16日 |
考试时间 | 第一批次9月17日 |
第二批次9月18日 | |
成绩查询时间 | 9月24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9月24日至9月28日 |
打印准考证 | 10月11日至15日 |
考试时间 | 10月16日 |
公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时间: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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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