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准考证怎么打印-法考准考证打印
2021-11-17 22:03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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璀璨的北极星恒久地挂在天空,给回家的游子指明了方向;承载着无数小伙伴期待的法考主观题考试呀,迈着轻盈的脚步,朝着小伙伴们走来啦!11月21日为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在这之前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共五天都是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大家在复习备考之余,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这可是我们能否进入考场的重要凭证之一呢。
2021年法考主观题备考资料: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使用权归属甲。乙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甲乙二人争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政府无权作出处理决定为由,撤销乡政府的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二/100)
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
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
1.【考点】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委托代理;行政诉讼被告和第三人
【答案】BC。解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规定表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属于(县)政府裁决的范围。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B项正确,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复议机关是县政府,复议决定是改变原行政,所以复议机关县政府是被告。C项正确,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乙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作为第三人。而乡政府作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本案的复议被申请人,而非第三人。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或多或少有一些挫折,而挫折恰好是我们人生中必经的路程,小伙伴们在备战法考主观题考试的时候是否也会有这样的时刻呢?不要害怕,巍峨大山还有高有低呢,我们坦然接受,及时调整心态就好啦,法考主观题考试在11月16日-11月20日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大家冲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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