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成绩主观题-法考客观题分数
2021-10-29 07:04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法考成绩主观题-法考客观题分数由广东司法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法考成绩主观题,法考客观题分数,广东法考成绩查询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司法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法考合格过后就是主观题考试时间了,大家好好复习,小编这里已经整理好成绩查询时间和查询入口,大家安心备考,我们保驾护航,希望大家都可以成功上岸!
2021年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依前述相关解析,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关键在于证据是否来自原始出处;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关键是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这里的“主要事实”是指“谁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能够单独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因而是直接证据;丁某是案件亲历者,其供述来源于原始出处,因而是原始证据,选项A不正确。
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直接来源于证人的亲眼目睹,是原始证据,但是该证据并不能单独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是间接证据,选项B正确。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该证据是经转述得来,属于传来证据,而且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丁某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因而选项C不正确。
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是由原始证据复制而来,属于传来证据,并且精神病鉴定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直接证据,如确认丁某在行为过程中无辨认控制能力的鉴定结论,属于能单独否认“犯罪性”的直接证据,因而选项D不正确。
以上内容为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在大家备考的过程中起到一些帮助,最后祝愿大家都可以考到自己心仪的成绩呀!
以上是法考成绩主观题-法考客观题分数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法考成绩主观题,法考客观题分数,广东法考成绩查询信息敬请加入广东司法考试群,及关注广东司法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