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法考主观题复习
2021-10-28 22:29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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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赛场,路途似跑道,每一个逐梦的少年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个梦想集结号,召唤着大家朝前方冲去呀!法考客观题成绩在10月25日司法部已经公布,成绩合格的小伙伴们记得要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哦。小编祝大家好运!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安排表:
项目 | 时间 | 入口 |
法考客观题考试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点击进入 |
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 | 10月8日至10月16日 | 点击进入 |
法考客观题成绩公布 | 2021年10月25日 | 点击进入 |
法考主观题考试缴费 | 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点击进入 |
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 | 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点击进入 |
法考主观题考试 | 2021年11月21日 | 点击进入 |
2021年法考主观题备考资料:
1.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一/98)
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
1.【考点】外国法查明;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反致
【答案】AB。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B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C项称“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的说法不正确,是损害“公共利益”,而不是“当事人利益”。C项错误,不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我国不接受反致。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太阳无语,却放射出光辉;备战法考主观题考试的小伙伴们不需要过多言语,认真备考,时间会给到大家最好的答案呢!考试时间即将到来,客观题成绩合格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主观题考试报名和缴费时间啦,快快准备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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