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客观题成绩有效时间-法考客观题答题技巧
2021-10-25 10:59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法考客观题成绩有效时间-法考客观题答题技巧由广东司法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法考客观题成绩有效时间,法考客观题答题技巧,广东法考成绩查询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司法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一过,马上到来的就是成绩查询的日子啦,司法部已经在2021年10月25日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大家赶紧去查悉自己的法考客观题成绩吧,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编相信大家的努力都会得到该有的结果的,祝大家好运呀!
2021年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首先要体现宪法的基本原则,即宪法作为法律体系的核心,规定了法律体系的框架与目标。故A项正确。
(2)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一切法律、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以宪法为基础,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由此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故B项正确。
(3)科学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宪法原则的基本形式之一。依照宪法制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是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途径,为整个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4)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不协调或冲突的现象,宪法规定了解决这种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故D项正确。
(5)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但是,宪法作为母法、根本法,一般不在其中规定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故C项错误,当选。
1、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参考答案】
1.【答案】B
[疑难辨析]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查对象,考生需掌握《宪法》第34、35条的内容。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除此之外的权利和自由均不属政治权利和自由,尤其不要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诉权作为政治权利。
【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该条没有规定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A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B项正确。
根据《宪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中没有规定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故C项错误。
根据《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可见休息权利的主体是“劳动者”,并非全体公民;并且须按相关的制度休息,并不能“任意休息”。故D项错误。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时间等资料啦,考试成绩已出,希望大家在追梦过程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绩呀!
以上是法考客观题成绩有效时间-法考客观题答题技巧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法考客观题成绩有效时间,法考客观题答题技巧,广东法考成绩查询信息敬请加入广东司法考试群,及关注广东司法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