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准考证-法考客观题多少分合格
2021-10-16 16:48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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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以下关于不作为犯的认定正确的是:
A.哥哥亲眼看到成年的弟弟杀死自己的父亲,没有阻止,构成故意杀人罪
B.父亲看到自己13岁的孩子盗窃的而不制止,构成盗窃罪
C.丈夫在岳母家看到妻子伤害岳母而不制止,构成故意伤害罪
D.外祖母看到女儿遗弃自己的孩子而不管不问的,构成遗弃罪
1、【考点】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
【难度】★★★
【答案】AB
解析: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从实质角度来看,主要基于对法益对象的保护或对危险的监控两个方面。
基于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扶养和救助的义务,故哥哥没有阻止弟弟杀死自己父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成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阻止对方犯罪的义务,因此哥哥成立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对父亲的保护救助义务,而非阻止弟弟杀人的义务。A项正确,当选。
父亲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有制止未成年子女犯罪的义务。B项中,父亲看到自己13岁的孩子盗窃的而不制止,构成不作为的盗窃罪。B项正确,当选。
女婿和岳父母之间没有相互扶养和救助的义务,而且精神正常的夫妻之间也没有阻止对方犯罪的义务,故丈夫不制止妻子伤害岳母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项错误,不选。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对其有抚养和救助义务。D项中,女儿是要遗弃自己的孩子,不存在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情况,故外祖母对外孙子女没有救助义务;同时,外祖母对成年女儿的犯罪行为也没有制止义务。因此,外祖母不构成不作为的遗弃罪。D项错误,不选。
故本题选AB。
准考证是查询分数和申请成绩核查的重要凭证,为不要浪费大家的2021年法考考试,请小伙伴们一定妥善保管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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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