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时间
2021-10-15 19:21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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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越是临近考试,越是考验人的心态,小伙伴们一定不能着急,要稳住好自己的节奏,按着原定的复习计划稳打稳扎,千万不要心态崩掉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相关资料,请自行查收呀。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关于法官的奖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法官受降级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
B.法官积极捐助高校的法学院,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予以奖励
C.法官因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准确,导致裁判结果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处分
D.法官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效果的,应当予以奖励
【参考答案】
答案:D
解析:《法官法》第45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1)公正司法,成绩显著的; (2)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 (3)在办埋重大案件、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 (4) 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5)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治宣传、指导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效果显著的; (6) 有其他功绩的。法官的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9条规定: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撇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撒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故A选项错误。
《法官法》第46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2)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4) 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5)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 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7)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 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9)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10)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故C选项错误。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以上是小编给大家准备的一些备考资料,希望是可以给大家的复习添砖加瓦的呢。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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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