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准考证什么时候打印-法考客观题合格线
2021-10-15 19:12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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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了,根据网上报道的数据可以看到今年报名法考的人数明显比去年多,接下来就请小伙伴们安心备考,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小伙伴们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哦。小编在这边为大家整理了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打印入口等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1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三/6)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参考答案】
1.【考点】按份共有
【答案】B
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依其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该权利的行使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而非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A项错误,不当选。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两种特别管理行为须分别处理:(1)对共有物的保存行为,各共有人可以单独进行;(2)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只要拥有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出租并非对共有物的管理,属于使用共有物并产生收益的行为。出租共有物比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更轻,故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可以将共有物出租。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B项正确,当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事实上处分和法律上处分。前者如改变物的形状、毁坏;后者如将物转让(出卖、互易、赠与)他人,广义上对共有物的法律上处分还包括在物上为他人设定租赁使用权等债权或者他物权。这种处分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涉及全体共有人的利益。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错误,不当选。
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者价值。出租并非改良行为。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打印入口啦,不知道看完的小伙伴有没有帮助到你们呢?最后要说的是,小伙伴们记得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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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