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多少分
2021-10-09 04:53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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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迪迦奥特曼,还有什么是可以给到我们人类光的呢?当然是即将到来的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啦!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小伙伴们要好好复习,认真备考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入口和一些备考资料,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继续往下看吧。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依前述相关解析,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关键在于证据是否来自原始出处;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关键是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这里的“主要事实”是指“谁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能够单独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因而是直接证据;丁某是案件亲历者,其供述来源于原始出处,因而是原始证据,选项A不正确。
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直接来源于证人的亲眼目睹,是原始证据,但是该证据并不能单独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是间接证据,选项B正确。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该证据是经转述得来,属于传来证据,而且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丁某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因而选项C不正确。
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是由原始证据复制而来,属于传来证据,并且精神病鉴定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直接证据,如确认丁某在行为过程中无辨认控制能力的鉴定结论,属于能单独否认“犯罪性”的直接证据,因而选项D不正确。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下来,不出意外都不会延期的了,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要抓住时间,继续好好备考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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