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考试时间安排-法考客观题考什么
2021-10-07 21:40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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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部发布公告: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距离客观题考试越来越近了,各位法考的小伙伴是不是有点慌了呀?其实不需要太过紧张,临近考试节点,除了复习知识,稳住心态也是极其重要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入口和备考资料,有需求的小伙伴自取哈。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参考答案】
1.【答案】C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故A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故B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可知C项错误,当选。
《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2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故D项正确。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的时间和舞台就交给大家啦,一定要抓住时间,好好备考,争取一把过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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