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客观题考试-法考客观题卷一
2021-10-05 00:02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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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走过的路过的备战法考的小伙伴们集合了!国家司法部发布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公告啦: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距离客观题考试越来越近了虽然说临时抱佛脚没多大用处,但是抱一抱求个心理安慰 也是好的呀,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也请小伙伴们继续好好复习,千万不要没到时间就自己放弃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入口和备考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也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行为
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参考答案】
1.【考点】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难度】★★
【答案】D
解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该条第一项规定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第二项规定的是仿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属于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是假冒商标行为。A项错误,不选。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B项错误,不选。
丙公司属于善意销售,应当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但免于承担赔偿责任。C项错误,不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一定要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归纳高频考点,以求在最后的考试中,拿到更多的分数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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