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
2021-10-04 16:50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由广东司法考试网考试时间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广东法考考试时间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司法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虽然现在距离考试剩下的时间不到一个月了,这个时间看着属实是有点吓人,但是,大家还是要稳住好自己的节奏,按着自己原定计划好好复习,认真备考,不要自乱阵脚了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相关资料,请自行查收呀。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参考答案】
1.【答案】ABC
【解析】A项当选。《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项当选。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第64条第1款)。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第64条第3款)。保险基金来源因保险类型而有不同,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缴纳及政府补贴等(第11条第2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缴纳(第23条第1款);工伤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第33条);失业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第44条);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第53条)。
C项当选。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D项不当选。社会保险待遇的性质,理论上应属带有身份性的权利,不得继承。作为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死亡,其遗属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1)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第14条);(2)可以依法领取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及死亡补助金(第17条、第38条、第49条第1款),但对于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第49条第2款)。综上,ABC项当选。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下来,不出意外都不会延期的了,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要抓住时间,继续好好备考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