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冬季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350人公告(2)
2023-11-30 10: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但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资格复审的名额。
2.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珠海、武汉、重庆三地分别设置考点,依次组织线下资格复审。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
⑤教师资格证;
⑥《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⑦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五)心理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复审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六)面试
1.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武汉、重庆三地分别设置考点,依次组织线下面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 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增加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综合成绩计算:
(1)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体检人员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与进入体检人员签订临时合约,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等。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临时合约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该聘期内聘用人员除符合《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珠人社〔2010〕142号)第三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外,其余情形均不得向用人单位申请调离金湾。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拟聘人员统一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试用期合格后,可参与学校竞聘至相应岗位。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放弃签约、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因不可抗力无法开考导致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除外)。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7.2024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9.不服从组织调配的;10.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88268、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冬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
2.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冬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 .xls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原文标题: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冬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606083.html
以上是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冬季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350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珠海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