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
2023-11-08 14:4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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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佛山市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高明区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面试对象
(一)佛山市高明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佛山市高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佛山市高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四)佛山市高明区内居住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佛山市高明考区,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佛山市高明区户籍;2.持有佛山市高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规定执行。
(五)佛山市高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生证)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日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符合高明区面试报名对象的考生,报名时选择“佛山考区”为报考考区。
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幼儿园、高中、中职在11月10日到现场审核
小学、初中在11月11日到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审核地点:高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高明区户籍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3)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的封面页、信息页、当年注册信息页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2)居住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3)毕业证书。
3.在高明区内就读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2)学生证的封面和内页信息(需有学生证的封面页、信息页、当年注册信息页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1。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2)学历(学位)证书。
缴费及其他事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至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面试机构咨询电话,广东省各面试机构联系方式见(https://gdntce.gdedu.gov.cn/api/public/siteAudit/dismissed/examined/list?testTime=202302)
高明区咨询电话:0757-88282322
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0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延长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面试流程
面试流程等有关事宜请参照佛山市教育局发布的《佛山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见附件2)。
咨询电话:88282322
原标题:高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kaJYb8CjleI-aBMA33R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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