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广东茂名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知
2023-04-07 13:1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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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茂名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4日(若考生较多,则顺延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茂名市的考生提交至茂名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2270141)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4月15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三)现场审核
本次审核为邮件审核,不受理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请于2023年4月17日24:00前将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图片(jpg/jpeg格式,图片中的文字必须清晰可辩,真实完整)发到以下邮箱(master@mmjynet.net,邮件主题:姓名+身份证号码,邮件正文内容必须留有联系电话!),附件总大小不要超过2M(不能以超大附件形式或中转站方式发送,不能为压缩文档)。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信网学籍报告)。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在校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学籍报告!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未毕业的学生必须提供学信网生成的学籍报告书(要求为在线生成的pdf版,不能是网页预览的内容)!
面试资格审核以收到的邮件顺序进行,若审核不通过,会同时回复邮件,并说明审核不通过原因。请申请人留意报名网站和收到的回复邮件。审核通过的请按时缴费和后续工作。审核不通过的,请立即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来审核(必须在4月18日17:00前)。
现场审核确认后(审核通过的可以进入网上缴费环节,请自行上网查询),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若由于不能提供有效材料而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19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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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