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2-06-06 11: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三)认定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2.选择认定机构
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广州市教育局。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本人户籍(居住证或驻穗部队)所在区教育局;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研究生)选择本人在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3.选择确认点
户籍、居住证或学生证所在地在增城区的,确认点选择增城区教育局。
(1)增城户籍的申请人。
(2)居住地在增城(含驻穗部队)的申请人。
(3)增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
(4)居住在增城区或在增城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人员。
(四)材料申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依托“穗好办”APP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
,进行手机验证登录。
2.登录后,点击正下方“办事”按钮,进入“教育服务”专题,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并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
特别提示:“所属区”的选择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确认点一致。
3.“穗好办”APP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3.3cm×4.8cm)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将用于认定通过后的证书制作及教师资格证电子证照使用,请务必高度重视。
(2)身份材料。增城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上传“学信网”学籍证明,增城区户籍但在增城区外就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除上传“学信网”学籍证明,还要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增城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待业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非增城户籍人员上传有效期内“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增城区的居住证;港澳台人员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军官证或士兵证。
(3)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可上传已核验的截图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上传已核验的截图,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5)学业成绩单(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上传)。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区认定机构,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五)体检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申请人只需持个人身份证到各区指定医院(详细信息见“附件3”)进行体检。
如在增城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体检,申请人需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体检时间(体检前7天可预约挂号),并按预约时间到医院(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增城广场东侧)一楼体检科进行体检(详细安排见“附件”体检通知)。
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各区认定机构。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认定机构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认定机构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六)材料审核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审批。认定状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穗好办”APP可查阅。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1.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只能用自取的方式,在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公告为准,可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邮寄(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只能用自取的方式领取证书)。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保持密封状态,并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应在指定医院的体检开放时间内前往体检,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本人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gz.gov.cn/yw2/xxhjsfw/zgrd/index.html)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由增城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电话:020—82628689)。
附件:
3.增城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zip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content/post_8315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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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