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2)
2021-12-07 17: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南沙区人民政府网
四、面试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各考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
1.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为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户籍所在区为广州市南沙区的在校考生(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考区报考人数到达考位数上限后,考生可选择市内其他考区报考。
2.广州市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3.港澳台考生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在南沙区的,可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4.报考中职专业课(日语、俄语除外)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网上审核
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审核材料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区将继续依托广州市移动政务总门户“穗好办”APP,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核验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请登录“穗好办”APP,点击【办事】专栏~【劳动就业】专题~【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进入办理页面;也可直接在“穗好办”APP的首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审核材料结束后,上传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申报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申请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种操作方式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在“穗好办”APP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1.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照片)。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2.居住证所在地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证的正反面(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为广州市南沙区);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3.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在校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照片);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2)和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
(3)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页。
5.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