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12-07 15:3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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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进行。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证件上“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海珠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有误,导致其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持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2月9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须持有效居住证且居住地为海珠区)、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海珠区辖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2、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网上审核。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区将继续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软件程序,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为考生提供网上核验便捷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登录穗好办“穗好办”APP,点击正下方“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题,点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
考生上传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考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考生报名材料修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8点前。
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个类别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1、户籍在广州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
(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
(2)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
(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2)和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
5、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点前。
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12月15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2年1月3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