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2)
2021-12-01 17:1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万江教育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1年下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六)考生必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守则》(附件3)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要求,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考试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防疫要求。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内容节选见附件6)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如14天内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东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考试期间需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生须密切关注并遵守广东省教育厅及东莞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八)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详细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果公布后,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
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及东莞市教育局官网“教师管理”栏目(http://edu.dg.gov.cn/flfw/jsgl/index.html),考试咨询电话:东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0769-23126189。
附件:1.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面试报名流程及具体要求
2.学籍证明(模板)
3.面试考生守则
4.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6.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标题:东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文章来源:wjjyw.jyjx.dgjy.net/info/1906411
以上是东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广东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