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心理品质测评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08-10 20: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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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含幼儿园)公告》内容,现将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心理品质测评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心理品质测评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面试环节已结束。按照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评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生可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12时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登录考生个人账号→选择“成绩查询”进行综合成绩查询。
二、心理品质测评相关安排
(一)时间:2021年8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手机,按照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时间段参加心理品质测评(详见附件2)。请进入心理品质测评环节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测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报到地点。
(二)报到地点: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南沙区进港大道468号)。
(三)心理品质测评合格的考生,将现场发放心理品质测评合格单。
三、资格复审相关安排
(一)时间与地点:心理品质测评完成后在同一场地进行资格复审。
(二)参加对象:心理品质测评合格者(考生凭心理品质测评合格单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凭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承诺书》(附件4)、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证明原件及《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详见《资格复审目录表》(附件3),所需材料请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规格)。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非2021年毕业生,须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条件。其中,从未就业的考生除提供资格复审表所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提供社保清单;曾经就业后辞职的考生除提供资格复审表所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截止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含当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凡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不予聘用。
(五)资格复审贯穿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环节,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如确有必要,南沙区教育局有权在后续的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参加心理品质测评及资格复审。
(二)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品质测评及资格复审场地,视为放弃资格。
(三)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考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场地设置、复审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进入心理品质测评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心理品质测评时间及资格复审安排表
3.资格复审目录表
4.承诺书
5. 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咨询电话:84681080)
附件:
1.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进入心理品质测评人员名单.pdf
2.附件2: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心理品质测评及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pdf
3.附件3: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5.附件5: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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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招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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