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水藤小学2021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5名)
2021-08-05 17:0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水藤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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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佛山市顺德区水藤小学2021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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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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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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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6-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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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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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图咨询电话:0757-831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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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丽凤城的一隅,有一方清源,传承文明,滋养青藤,她就是顺德区乐从镇水藤小学。漫步在水小校园中,藤蔓青青,绿意满园,处处浸润着水小“藤文化”的气息。在这里,可以吹奏葫芦丝、练习永春拳、创作水墨画……亦静亦动,怡学怡教。
学校办学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佛山市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佛山市优质学校”、“顺德区先进学校”、“顺德区文明校园” 、“顺德区办学绩效评估A级学校”、 “乐从镇教学质量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33个教学班,现招聘5名合同制教师
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21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2021届毕业生及其他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语文1名,数学1名,美术1名,舞蹈1名,综合实践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2021届毕业生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6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参加应聘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届毕业生与社会在职人员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与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
(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六)其他要求:
1.参加应聘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2021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外,不含2019、2020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3.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以学历学位证书上签署的日期为准,下同)应聘条件按照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2021届毕业生执行,2019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应聘条件按照其他社会在职人员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6-10日下午17:30时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选择“顺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栏”,点击进入后在网上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详见系统说明)。
2.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主题:姓名+应聘科目+联系方式)至2107462268@qq.com邮箱,截止时间8月10日下午17:30。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等。
(3)属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应聘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小学(XX学科)+毕业院校(XX学位)+联系电话”。
3.网上确认报名后,需同时向我校递交纸质应聘材料复印件,于2021年8月10日前寄达(以学校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快递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大道35号水藤小学,邮篇528315(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4.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各招聘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结合应聘人员发送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复审由应聘人员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学校负责核查。
(二)面试。
1.初试
初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经招聘学校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经初试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不少于1:5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依次递补。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但低于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学科)招聘。
(1)初试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12日
(2)初试形式:
采用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察等形式。学科具体形式学校将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
(3)初试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水藤小学
2.复试
面试复试由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协调组织。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分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时。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料信息及面试成绩由镇(街道)、区属学校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经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由招聘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顺德教师招聘网站确认笔试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
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组团招聘岗位<学科>,还需与报考者志愿相结合统筹安排)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六)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附件5),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制教师待遇参考顺德区同类在编教师标准执行。拟聘人员要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要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批,义务教育学校的经镇(街道)教育办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区属学校的直接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除符合本公告的招聘基本条件外,具体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
4.2017年11月以来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确定拟聘后自动放弃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人员,如果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五)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顺德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人员在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联系方式
联系人1:刘老师
手机:13929133299
联系人2:胡老师
手机:1361263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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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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