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2021年夏季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40名)(2)
2021-07-07 15:0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金湾区教育局
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7月下旬,地点金湾区内学校(详情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需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在网上进行,具体时间及网址见《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心理测试结果不记入考生成绩,但不按时进行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及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作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说课+答辩(音乐、体育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面试分数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于现场张贴公告。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签约
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作为失信对象报有关部门处置。
如体检、审档、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区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接收、聘用等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视为放弃。
五、疫情防控措施
应聘者进入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应聘者须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打印并如实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公办教师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
现场资格审核等环节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应聘者进入资格审核及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者本人签名的《珠海市金湾区公办教师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三)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现场审查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核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六)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七)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金湾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金湾区教育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395(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A1栋4楼407室。投诉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纪检室)。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已经报考者本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①伪造证明、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②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③虚报、隐瞒有关情况,办理接收(入职)手续时发现与事实(档案)不符,且影响报名资格或录用的;④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未能按通知要求如期到岗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由于上述(三)、(四)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依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被聘用者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已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报到入职时按《岗位表》上的专业技术等级聘用,工作满1年后视工作表现及学校岗位使用情况,通过竞聘成功可聘用至中级十级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表.xls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原文标题: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jinwan.gov.cn/zwzx/rsxx/gzzk/content/post_2899612.html
以上是珠海金湾区2021年夏季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40名)的全部内容,更多珠海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教师招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