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潮州市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45人公告(2)
2021-06-16 17:0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
(二)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所需资料、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注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产生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饶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师及保育员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会计、校医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一)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四)获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饶平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五)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对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粤康码”等健康码参加考试(如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九、相关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或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8—7502153。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饶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五)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2021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原文标题:2021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raoping.gov.cn/zwgk/zfqzqd/gsgg/content/post_372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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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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