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22名)(2)
2021-05-13 17: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湘桥区、枫溪区教育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 确定为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招聘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准考证等到聘用学校 相应的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 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 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被湘桥区教育局聘用的人员应承诺在湘桥区区域内服务 5年,被枫溪区教育局聘用的人员应承诺在枫溪区区域内服务 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变动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 2年内不得参加湘桥区、枫溪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
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 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 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粤康码” 等健康码参加考试(如考前 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 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4、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 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 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 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于 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潮州市枫溪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pdf
原文标题: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xiangqiao.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717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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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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