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23名编制)(2)
2021-05-10 16: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体检
以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出现考试成绩同分,导致无法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的情况,增加专业答辩测试环节,该环节最高分者按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可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执行。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可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可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递补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文件综合确定。受聘人员可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学院《关于印发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学院10-50万元安家费、1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等。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者需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学院将根据建设、发展等情况需要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岗位及职责。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上级最新文件及通知精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调整本次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请有意报考我单位的应聘者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及疫情防控情况,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单位招聘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考试公告,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0-84567822
传真电话:020-39956182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0-84560179
传真电话:020-84560179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61106272、61106252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xls
3.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
4.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5.《关于印发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资格条件节选.docx
原文标题: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273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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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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