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教育局2021上半年开展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2)
2021-04-14 10: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1年4月12日-4月21日(第一阶段),6月15日至24日(第二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测量体温→递交健康申报表→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认定机构的审核时间、地点、审核方式和联系方式等,请咨询本人所选的认定机构。
1.身份证明
(1)惠阳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惠阳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按照省语委办要求,还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工作实习证明(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和通讯地址及加盖单位的公章)的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者则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体检采取预约限额制,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惠阳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惠阳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有关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最新形式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申请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实施人员限流。
1.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我局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下载《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健康申报表》(附件7),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现场确认当天在入口处出示粤康码并测量体温登记后上交工作人员。体温不合格、粤康码非绿码、无健康申报表及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证件审核区。
3.在现场确认区域内,申请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室内室外都须间隔一米排队,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确保确认工作安全有序。
(二)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惠阳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惠阳区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3826331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
2.现场确认流程图
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
4.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7.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健康申报表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原文标题: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content/4/4239/post_4239752.html#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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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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