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面向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98名)(2)
2021-03-22 16: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选择岗位并确定体检对象
(一)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确定考生名次后,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名次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在岗位组内挑选意向学校,因故弃权的,按名次的先后顺序递补;
(三)根据挑选结果确定体检对象。
七、签订协议
在自愿前提下,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八、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小组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
十一、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根据“先上岗、再考证”的相关政策(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区内服务年限为5年。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的,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时,谨记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59-33871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原文标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etdz.gov.cn/wz/tzgg/gg/content/post_143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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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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