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14名)(2)
2021-03-18 16: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九)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录用后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有关说明
(一)本方案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在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考生的原因导致出现职位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应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花都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0-36892602。
(七)关于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原文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post_7144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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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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