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韶关新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教育岗20名)(2)
2021-03-09 17:0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三)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试教),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试教)人员名单,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试教)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试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试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试教),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试教)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
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试教等方式进行,面试(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试教)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试教)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试教)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试教)时间、形式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
综合、卫生类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教育类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或面试)成绩×40%;
面试(或试教)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试教)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试教)。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进行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5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6,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 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2257368),新丰县教育局(0751-2256005),新丰县卫生健康局(0751-2251041)。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新丰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新丰县教育局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原文标题:2021年新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945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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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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