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一次招聘教师公告(17名)(2)
2021-03-05 15: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第一次体检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复查费用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组织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可拟聘人员。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1届毕业生试用期为3个月,2021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1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一年内不按要求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重新评审不通过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广州市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
(七)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广大附中教育集团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需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十)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一)根据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微信小程序“穗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粤康码”/“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粤康码”/“穗康码”及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5,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摄氏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或经主考官允许的情况下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招聘环节和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
本公告由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9035754,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20-39004252,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时间、监督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相关附件:
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一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4: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一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准考证.docx
备注: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具体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亭角大桥东侧
导航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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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大附中教育集团
2021年3月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第一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7123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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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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