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2021年招聘公告(94名)(3)
2021-01-21 15:2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五、招聘办法及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公众号,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jyfzzx.scnu.edu.cn/)、万行教师人才网发布正式的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行政管理岗位:即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下午17:00止。
(2)教师岗位:即日起至2021年5月9日下午17:00止。
(3)其它岗位:即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2)应聘人员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招聘报名表》(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下载),将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按下列顺序要求扫描打包在同一个PDF文档中,发至学校招聘邮箱mmbhhf@163.com。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招聘报名表》(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扫描打包在同一个PDF文档中,另一份为word版,独立打包在文件夹中);
② 免冠彩色生活照一张(原图);
③ 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④ 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的,须就本人普通话等级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 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考核合格证明,并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自毕业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⑥ 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最后学历阶段的证书可暂不提供,但须就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⑦ 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阶段学业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⑧ 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
⑨ 职称证书扫描件(有则提供);
⑩ 由区(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奖状或荣誉称号证书扫描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以邮箱接收到的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mbhhf@163.com,邮件主题和PDF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X学XX(学科)教师/行政岗位(具体岗位)”(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高中语文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材料不实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及时电话通知。
(四)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2.学校将根据岗位要求、工作特点组织考试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3.行政管理岗位综合面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2月初进行第一批,2021年3月进行第二批。教师岗位综合考试时间预计在4月初进行第一批,5月中旬进行第二批。没有学校邀约,谢绝登门拜访。
(五)体检与考察
1.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执行。
(六)聘用与递补
1.经所有程序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时转正。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开出报到通知,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5.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纸质应聘材料做保密处理,恕不退还。
7.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8.有关防疫要求。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
9.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
七、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新城石海路1号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咨询电话:0668-5369956。
4.联系人:刘老师 18029485090;陈老师13580058922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
2021年1月18日
原文标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名滨海学校2021年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文章来源:http://jyfzzx.scnu.edu.cn/a/2021012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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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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