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10名)
2021-01-15 13:0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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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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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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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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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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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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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扎实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精神,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和名额分配,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三)同时享受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
(四)发放范围。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执行。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二)跟踪培养。组织部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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