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怀集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9-30 14:3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怀集县教育局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等考取普通话证的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师范生成绩单
师范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成绩单未显示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怀集县人民医院是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在该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有效。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认定机构须当天盖章并扫描发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zq2829904@163.com),由市局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并确认。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怀集县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怀集县教育局人事股①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肇庆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肇庆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肇庆教育号)以及怀集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aiji.gov.cn)或怀集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怀集教育号),切记勿信谣勿传谣。
咨询联系电话:(0758)5525906。
怀集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aiji.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173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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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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