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连平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3)
2020-09-30 11:5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连平县教育局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须在现场审核前自行到河源市中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在现场审核时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在现场审核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第2天自行到连平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填写,不用个人自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须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并用质量好的照片纸,以便长期保存),用于体检和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7.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将自动核验,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8.其他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并在现场审核时填写相应邮寄材料,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将我县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做好我县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
(二)河源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简称市认定办)设在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内),联系电话:0762-3389677。
连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简称县认定办)设在教育局人事股208室,联系电话:0762-4322869。
连平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fdt/tzgg/content/post_397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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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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