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9-29 20: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城区教育局
(3)普通话证书
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按照省语委办要求,还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工作实习证明(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和通讯地址及加盖单位的公章)的原件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者则不能参加本次认定。注:在省外高校就读期间考取普通话证书的,可凭毕业证书原件代替上述工作实习证明(普通话证书考取时间需在毕业证就读时间范围内,且考点需在就读高校同一地区,以此证明)。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考生需按安排参加体检,并自行将已出具检查合格结论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提交至审核现场)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务必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自行安排,周六日、国庆节假日除外),请在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已填好个人信息且贴好照片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附件6)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3楼健康管理中心308号房开取指引单,并在3楼A区前台缴费(考生所有体检费用自理)后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每天8时开始,体检人员参加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须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交到A区交表处,并按医院提示领取该体检表结果,现场审核时需提交已出具检查合格结论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员未在指定的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体检指定时间内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注: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惠城区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惠城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局汇总到市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惠城区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省厅要求务必要白底照片,且必须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背面建议用原子笔等非水性笔[水性笔未干容易模糊]正楷写清楚姓名)。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
②毕业成绩单原件;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
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自行准备一个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空白处正楷标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用于装考生相片、体检表等资料。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待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有关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惠城区疫情防控最新形式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申请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实施人员限流。
1.请各申请人按照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主动出示粤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不合格、粤康码非绿码及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证件审核区。
3.在现场确认区域内,申请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室内室外都须间隔一米排队,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确保确认工作安全有序。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惠城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惠城区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六、常见问题解答
(一)普通话二级乙等是否可以申请语文教师资格?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持普通话二级乙等在惠城区可以申请语文教师资格。
(二)现场审核可由他人代报名吗?
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此次认定需要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吗?
不需要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
关于新增的个人承诺书要注意的问题?
今年新增须上传《个人承诺书》,考生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须重新上传。
(五)非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出具的体检结果能否作为此次认定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员须在指定的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体检指定时间内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非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不予受理。
(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的问题?
“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还没有到现场确认时间,或已经进入现场确认时间段但本人还没有去现场确认的情况。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待认定审批”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现场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七)文中的附件表格哪里下载(当您看到是转载文时)?
如果发现本文附件不能下载,则可能是转发网站未附带转载附件,您可浏览原发布网站惠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hcq.gov.cn右上方最新公告栏找到原文下载附件。
咨询电话0752-2677403。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
5.《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
6.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
7.惠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预约网址二维码
惠城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惠城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cq.gov.cn/hzhcjyj/gkmlpt/content/4/4065/post_4065515.html#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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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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