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9-28 17: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增城区教育局
体检及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照片页
1.申请人要提前在认定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并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A4纸双面打印)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填写好相关信息并按要求粘贴照片,体检前交给医院负责医生(相关安排见附件体检通知)。
特别提示: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尽量减少体检人员聚集,申请人体检前需关注“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体检时间(相关指引见附件体检通知)。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3天内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到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中医医院(增城广场东侧)三楼体检科进行体检(申请人必须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体检,过期不受理)。
3.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认定机构。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如不合格,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4.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认定机构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认定机构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方式有2种:
1.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机构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只能用自取的方式,在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领取通知。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保持密封状态,并第一时间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诚信申报。申请人的申报诚信信息相关数据将录入“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与“穗好办”APP上传的照片应与《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粘贴的照片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路径:首页—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由增城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联系人:宫振宇、张业良,电话:82628689。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附体检标准).doc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zc.gov.cn/zx/tzgg/qjyj/content/post_6713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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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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