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濠江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2)
2020-09-28 08: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网上报名
(10月28日至11月6日)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首次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现场确认(10月29日至11月13日)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各校设置确认点,各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本校教师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首次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三)初审和公示(11月14日至11月29日)定期注册初审机构(区、县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
(四)复核(11月30日至12月6日)定期注册复核机构(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五)终审(12月7日至12月13日)定期注册终审机构(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复核的申请人进行终审。
三、工作要求(一)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与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确保我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二)各学校要及时将本区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和教师宣传,指导认定申请人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体检、网上注册账号、完善信息和认定申报等工作。
(三)区认定该机构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提高核实工作实效性。(四)各定期注册学校要做好本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做好定期注册网上申报、提供材料等工作,严格审核定期注册申请人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杜绝违规注册或弄虚作假、骗取注册等行为。
(五)根据《关于做好濠江区首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汕濠教〔2017〕122号)的要求,首次定期注册工作分四年(2017-2020)进行,原则上每年完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确保2020年前全部完成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工作。2020年下半年濠江区的定期注册安排将另文通知。
濠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办公室设在濠江区教育局4楼人事股,联系电话:87374617,电子邮箱:hjjyrsg@126.com。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扫描二维码下载)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LqLN6DPcsWs4CB6jmhZ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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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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