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23名)(2)
2020-09-17 11: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部分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导致无法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的情况,相应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最高分的人员增加专业答辩测试环节,该环节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执行。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文件综合确定,受聘人员业绩及资格条件未达到学院相应层级条件要求的,学院予以低聘。受聘人员可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学院《关于印发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贸〔2019〕69号)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学院10-50万元安家费、1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等。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者需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0-84567822
传真电话:020-39956182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0-84560179
传真电话:020-84560179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61106272、61106252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3、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4、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
5、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个人情况汇总表
6、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
7、《关于印发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贸〔2019〕69号)资格条件节选
原文链接:http://sydw.job168.com/common/showPublicNotice/28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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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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