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6-19 11:0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宝安区教育局
(四)体检合格证明
最近六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3)。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到公安机关核查本区所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
2.港澳台居民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港澳台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广东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照片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提交的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学科,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纸》(附件8)上。
(七)其他
1.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申请人填写好《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 6)的信息后粘贴在档案袋上。在“系统是否核验比对成功”栏填写“是”或“否”,并按顺序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温馨提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须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防疫要求。如本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模板请见附件9)。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三)我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将于7月31日前在宝安教育在线官网上发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由市教育局发布。
(四)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方式”,并准确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因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接收的责任自负。
(五)经认定机构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须由申请人呈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9.《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baoan.gov.cn/jyj/zwgk/tzgg/content/post_780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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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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