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6-11 09: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教育信息港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 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毕业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须由毕业学校书面说明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
特别提示:以上材料须档案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9. 所有申请人均须现场填写《申请材料清单》,填好后置于申请材料首页。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还应填写《承诺书》,一并交由现场审核人员。
(四)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约2020年7月24日左右将在 “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认定结果(登录https://www.zsedu.net/,进入首页,查看通知公告栏),同步在微信公众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示认定结果,期满无异议者将对认定通过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领取
1.领证时间预计在2020年8月20日左右,申请人可关注“中山教育信息港”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领证消息。
2.应届毕业生申请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本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非应届毕应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本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均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遗失责任自负。
3.除领证时须补交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之外,其他申请人均可在现场审核时选择中国邮政EMS快递(到付)证件服务。
六、其它事项
(一)现场审核及领证地点设在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1号港澳台、境外人士服务专区(迪卡侬体育用品超市同侧)。联系电话:0760-89817133;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疫情期间,请务必登录微信小程序——“中山微办事”进行网上预约取号,请务必至少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其他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
1.《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引》上面就是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 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zsedu.cn/info/822103.j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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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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