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2)
2020-06-09 14:3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四)师范生成绩单
师范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成绩单未显示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打印体检表,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到鼎湖区人民医院作体格检查,由医院出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认定机构须当天盖章并扫描发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zq2829904@163.com),由市局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并确认。
(七)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20〕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由申请人报送到人事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附件:1.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第一页)
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第二页)
3.肇庆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表(第三页)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承诺书(最后一页)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0年 6月5日
原文标题:鼎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jyj/content/post_2102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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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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