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2020年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2)
2020-05-12 14:0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镇招聘单位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签订就业协议时,体检对象需书面承诺在板芙镇服务五年,五年服务期限内不能提出调离本镇的要求。
(四)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0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6500841,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6501285,联系人:邓小姐。
附件:1.中山市板芙镇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
4.中山市板芙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zs.lss.gov.cn/tzgg/gggs/content/15072/47678.html
以上是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2020年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中山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教师招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