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5-09 11: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2. 认定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
(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可以通过网上提交,也可以根据需要邮寄或现场提交。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你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3. 实行容缺受理
申请人不能如期提交的材料,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20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认定机构可延时办理。具体事宜,由各市县认定机构确定。
四、注意事项:
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结束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选择认定机构时,申请人要仔细阅读该通知要求,认真比对,找对认定机构,根据教育部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跨区域认定。
应在海南省教育厅认定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网上办理的流程为:第一步: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主页;第二步:选择“部门服务”;第三步:选择“省教育厅”;第四步:选择“社会人员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海口、三亚、儋州、洋浦、三沙除外)”事项,点击“在线申办”,填写基本信息后即可进行材料上传;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或材料,请写清楚姓名命名,如:张三.jpg;
申请人容缺受理的材料需要在8月18日前提交到相对应的认定机构认定。
海南省教育厅认定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服务中心二楼审批服务后台2-23,选择邮寄材料或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可将材料邮寄到此处或到此处现场办理。邮政编码:570000,联系电话:0898-65203038。
请申请人邮寄材料时,务必把邮寄地址写清楚,以免材料丢失。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5)
1.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2.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3.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海南省教师资格材料延迟补交承诺书模板
5.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报流程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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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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