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公告(2)
2020-04-15 15:0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3)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3);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份;
(5)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五、考试
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以公告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一)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5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考试人数不足5人,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并同时予以公布,与排名第五的应聘人员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告。
(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在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二)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网上系统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快递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7:00前寄出。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数。
(五)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七)本公告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事处),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020-83573870(监察处),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附件1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3 中共党员证明.docx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5日
原标题: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ywzt/rszdgg/sydwgkzp/zpgk/content/post_2972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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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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