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85人公告(2)
2020-04-10 20:1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考试。
视疫情防控情况,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台山市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收到市教育局通过资格审核通知的报考人员,请在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网络报名相同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二)第二阶段进校园招聘安排。
1.进校园招聘现场报名。
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情况下,将由市教育局组织进校园招聘。具体现场报名时间及校园招聘站点视疫情情况及高校开学时间而定,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携带与上述网络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达市教育局指定的校园站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在本站点没有通过所报考岗位资格审核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
3.考试安排。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于当天参加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可在第一和第二阶段中选择一个阶段参加报名考试。若通过第一阶段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则不得再参加第二阶段的校园招聘。若报考人员选择参加第二阶段进校园招聘,则只可选择校园站点中的一个站点参加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校园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原则,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在下一站点招聘,前一站点结束后,空缺的岗位将调剂到后一站点进行招聘。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3.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温馨提醒:请报考人员登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网关注招聘信息通知。)
(四)考试方式、成绩。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测试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4。考试结果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五)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岗位并按同一阶段、同一站点的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且招聘单位当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同一阶段、同一站点考试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招聘人数,在考试成绩合格且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范围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教育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教育部门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由用人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考试。
七、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市教育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请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八、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事项及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二)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xlsx(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点击下载)
3.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2020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2028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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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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